【导语】:缴费基数在本市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由本人自行选择。缴纳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费的比例分别为20%和10%。
上海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标准2024 | ||
缴费险种 | 缴费基数 | 缴费比例 |
养老保险 | 上限36549元/月 下限7310元/月 | 20% |
医疗保险 | 上限36549元/月 下限7310元/月 | 10% |
符合条件按灵活就业参保的人员,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两险。缴费基数在本市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12183元)的60%至300%之间,由本人自行选择。
月缴费标准为本人缴费基数乘以相应的比例。目前,本市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2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比例为11%。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后,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记账并计算缴费年限。
关于阶段性调整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费率的通知
(自2024年3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2月28日)
沪医保规〔2024〕1 号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各区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各区医疗保障局:
??为优化本市营商环境,在确保参保人员医疗保险待遇水平不降低的前提下,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本市阶段性调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通知如下:
??一、2024年3月起,降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1个百分点,由原10%调整至9%。其中,单位缴纳地方附加医疗保险费的比例由原1.5%调整为0.5%,单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比例及个人缴费比例不作调整。
??二、本市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比例由原11%调整为10%。
??三、本通知自2024年3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2月28日。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