攻略指南
《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版自2021年11月25日起施行。明确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在其子女年满三周岁之前,双方每年可以享受育儿假各五天。育儿假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
三周岁以下婴幼儿父母各享受每年累计五天的育儿假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且其子女未满三周岁的夫妻双方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在其子女年满三周岁之前,双方每年可以享受育儿假各五天。育儿假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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