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上海新生儿办理入户(出生登记)可以通过落户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也可以通过上海“一网通办”官网办理。
办理流程图解:
(图源:上海市政府)
常见错误示例
1. 常见错误:申报出生登记时未携带双方父母身份证明。
正确做法:婴儿出生申报本市户口时,应携带父母双方《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户籍证明》、《集体户口个人信息页》或《个人户口卡》。父(母)一方为国(境)外人士或军人,无法提供《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需要提供有效期内的护照及其翻译件或者军人身份证件。
2. 常见错误:在外省市出生婴儿仅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无母亲相关产前检查等
正确做法:外省市出生的婴儿申报出生登记除提供《出生医学证明》之外,应当提供母亲产前医院检查、住院病案首页、分娩记录、出院小结等凭证。无法提供的,提供亲子关系司法鉴定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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