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有些在海外的小伙伴,因为与外国人结婚等原因而变更姓名的中国公民需在护照上加注?但需要什么材料大家清楚不?
· 普通护照加注
(一)登录“海外申请护照在线预约”系统(https://ppt.mfa.gov.cn/appo/index.html),成功预约并打印《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申请表》1份;并在“护照加注”一栏以英文大写字母清楚填写英文加注内容或以中文正楷清楚填写曾用名。
(二)近期(6个月内)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片(光面相纸)一式三张,照片尺寸为48mmx33mm,头部宽15mm-22mm、高28mm-33mm,背景为白色,不得着浅色衣服。表情自然,双眼睁开,双唇自然闭合,全部面部特征清晰可见。
(三)护照原件及护照资料页复印件;
(四)在所在国或其他国家的居留证件或签证原件和复印件(如有);
(五)与加注内容有关的官方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如绿卡、法院更名证书、户口簿等);
请注意:
(一)未满16周岁人员申办护照,应由一名法定监护人(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陪同办理,并出具同意办理护照的书面意见。请同时携带申请人原护照(丢失、被盗的除外)原件及复印件、父/母身份证件(如护照等)原件及复印件。如系父母之外的法定监护人陪同办理,除携带申请人原护照(丢失、被盗的除外)原件及复印件外,还应提供该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件(如护照等)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能证明其与申请人的法定监护关系的材料。
(二)办理曾用名加注需向国内核实,办证时间不同于正常程序。
(三)使领馆不办理婚姻状况、出生日期和出生地点加注。
温馨提醒:微信搜索公众号【上海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护照】可获护照办理预约入口、沪籍/非沪籍首次办理指南、护照补换证指南、办理地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