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上海将对近8年未变的上海市属区域居民用水价格进行上调。市发改委近日公布了上调之后的民用水价梯度价格,一起到正文中看看吧!
梯度 | 户年用水量(立方米) | 供水价格(元/立方米) | 污水处理费(元/立方米) | 综合水价(元/立方米) |
第一阶梯 | 0-220(含) | 2.27 | 2.02 | 4.09 |
第二阶梯 | 220-300(含) | 3.90 | 5.72 | |
第三阶梯 | 300以上 | 6.81 | 8.63 |
注意:应缴纳污水处理费=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x用水量x0.9
本次水价调整区域:黄浦区、静安区、普陀区、徐汇区、杨浦区、虹口区、长宁区、闵行区、宝山区及浦东新区部分区域
调价依据:
1、保障企业正常生产运营和扩大再生产,提高供水安全和服务保障能力,促进居民饮用水水质提升,切实改善城市水环境,更好地满足市民提高生活质量的需求。
2、进一步发挥价格机制的引导作用,促进生产方式转型和生活方式转变,推动水资源的节约与合理利用。
3、进一步发挥价格杠杆的调节作用,促进本市供排水行业迈向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安全发展的新阶段,推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向好。